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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終戰那一天》:不知為何而戰,不知為何而死
編按:第二次世界大戰,距離我們有多遠?翻開歷史課本,我們背下 1945 這個年份,只因知道它有很高的機率會出現在下一份考題的選項裡,渾然沒有意識那不過是幾十年前的事,一些經歷過的人,還活生生地呼吸著。終於,《終戰那一天》以文學筆法包裝歷史事實,紀錄下大戰背後人物的真實故事,志願兵、少年工、醫療者、記者、音樂家,甚至是圍繞在這些人身邊的其他人,當時是如何活著的,讓我們有更好親近的素材,一窺二戰時的這塊土地。BIOS 選摘這篇〈終戰〉,還原體內流著臺灣人的血液,卻以皇軍身份為日本效勞的景況與感受。
終戰
一九四五年六月,日軍收到盟軍將登陸北婆羅洲的消息,下令沿岸地區戰俘營向南方移轉。柯景星所在的古晉戰俘營,原有兩百多名戰俘,但補給斷絕以致戰俘的待遇愈來愈差。餓死的戰俘愈來愈多,部隊開拔時只有半數活著,移轉到半路更只剩數十人。此時部隊長官杉田軍曹眼見存糧即將見底,決定放棄戰俘。
杉田軍曹對著部隊官兵說:「上級曾下達過『盟軍登陸時,俘虜的管理原則是伺機處理』的指令,『伺機處理』,就代表上級同意我們處決戰俘!」
柯景星謹慎提問:「但是,我看過國際公約說,俘虜是不能處決的……。」
杉田:「河村,你給我閉嘴!」
看到臺灣監視員的猶豫不決,杉田軍曹舉起手槍對空擊發,並且高喊:「還有意見的人視同臨陣脫逃!裝子彈!」
杉田軍曹堅定下達指令,柯景星等人則異常緊張。他們雖然身在前線,但畢竟不是戰鬥部隊,從未有過殺人經驗,更何況是要殺這些手無寸鐵、骨瘦如柴的戰俘。監視員內心糾結,只能硬著頭皮開槍射向眼前的戰俘。
其他戰俘見同伴被殺,驚恐跪地求饒,但終究還是在陣陣槍響之下,陸續倒臥血泊。
處決戰俘完畢,杉田軍曹下令銷毀所有證據。柯景星等臺籍監視員,於是挖開幾個大洞,丟進戰俘的屍體,以及他們的兵牌、資料、用品,能埋的埋、能燒的燒。
婆羅洲的山打根戰俘營,也展開了慘無人道的「死亡行軍」。日軍押解二千六百多名戰俘出發,撤往二百公里外的內陸,所經之地都是充滿瘴癘的熱帶雨林。日軍對待戰俘如同驅趕牲畜,沒有正常的食物和飲水,每天都有驚人數量的戰俘死去。日軍沿路拋下屍體,仍然繼續前進,到達目的地時,活著的戰俘只剩六人。
這些戰俘多是澳洲士兵。雖然日軍試圖滅證,扯說戰俘乃是自然死亡。然而種種的虐殺暴行,終戰後仍被憤怒的澳洲人揭發。
八月十五日這一天,多數帝國的民眾靜靜聽著天皇玉音放送,宣布無條件投降。而這些太平洋戰場的日軍,卻依然在前線掙扎。有些人在雨林之中狼狽行軍,有些人在饑餓與疾病之間掙扎求生,有些人則奉令在埋葬戰俘的屍體,還有些人根本不知道已經投降,在叢林繼續忠誠地作戰。
臺東阿美族的高砂義勇隊成員,日本名叫中村輝夫的史尼育唔,是最後投降的傳奇日本兵。他一個人獨自在叢林生活了三十年,一九七四年底才由印尼當地居民發現。史尼育唔這時才知道,日本已經戰敗。
簡傳枝跟著部隊在叢林一直走著,每天作戰的對象都是饑餓與疾病,三個月後,終於到達了目標營地。整個行軍期間,他們只看過盟軍飛機灑下的勸降傳單,與外界斷絕聯絡,對戰況一無所悉。因此當部隊抵達營地時,第一件事是詢問作戰指示。
「現地自活!」上級回覆的指令竟是自行謀生。眾人無法理解為何收到如此消極的命令。
「前一陣子,天皇親自宣布,日本戰敗,已經無條件投降了。」
才剛慶幸活著抵達營區的將士們,一瞬間目瞪口呆,驚駭之情好像又要走回來時的地獄叢林。不久有人開始哭泣,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。有一名軍官悲憤不已,當場拿出短刀,委託友人介錯,切腹殉國。
部隊迅即恢復秩序。軍官研商之後,認為可能在島上困住好幾年,與其無助悲傷,不如設法活下去。於是日常操課恢復,開始闢墾耕地、種植糧食,白天則是自由活動,以利採尋野菜、蒐羅柴火。戰敗後一切命運都是未知,再來只能等待戰勝者的安排。
戰爭結束,未必是這些士兵苦難的終點,反而是另一種戰爭的延續。他們後半輩子的人生,都受到心理創傷和戰爭責任的持續折磨。
特別是臺籍日本兵。他們不像日本士兵明白自己為何而戰、為誰而戰。臺籍日本兵既是戰爭被害者、也是戰爭責任者,他們的認同在終戰那一天起更加找不到歸宿,他們若成為死難者,也不知道英靈應歸向忠烈祠、祖靈之邦、或是靖國神社。
日本敗戰之後,投降的日軍成為戰俘。柯景星等人也是。他們被送到婆羅洲外海的納閩島(Labuan)羈押,一夕之間從戰俘監視員變成戰俘,等著接受盟軍軍事法庭的審判。
盟軍的軍事審判將戰犯分成 A、B、C 三個等級。A 級戰犯是「違反和平罪」(crime against peace),遠東區大審在東京進行,專門針對策劃戰爭的高層,例如日本前總理大臣東條英機、陸軍大將松井石根等人。B、C 級戰犯處理在戰爭中施加暴行的指揮官或士兵,B 級是「傳統戰爭罪」(conventional war crimes)、C 級是「違反人道罪」(crimes against humanity),由同盟國各地的軍事法庭審理;柯景星屬於 C 級戰犯,由澳洲軍事法庭審理。
澳洲因為軍隊傷亡慘重、戰俘飽受虐殺,因此早在一九四三年就開始蒐證戰爭暴行。臺籍監視員在澳洲的 B、C 級軍事法庭也逐一遭到起訴。最終有九十五名臺灣人被澳洲軍法法庭判刑,其中七人為死刑,都是各盟國審判結果中臺灣人人數最多的。
納閩島的軍事法庭,雖指派了日籍律師為臺籍監視員辯護,但似乎礙於政治壓力,辯護律師全程幾乎一言不發。有些日本軍官甚至向下推託虐殺戰俘的責任,以致許多監視員都被判死刑。
在審判的過程中,澳洲士兵逮到機會就要凌虐日本士兵。私下打到鼻梁斷裂、倒吊起來泡水折磨,都聽說過。有一日,柯景星同房的軍醫被澳洲士兵叫了出去。
澳洲士兵問軍醫:「為什麼我哥哥在戰俘營裡生病的時候,你沒有替他看病!」
軍醫回答:「我不記得了……」
憤怒的澳洲士兵不管答案,揮起拳頭就是狂毆,揍得軍醫滿地打滾。這位軍醫後來遣送到摩羅泰島,與下令殺害戰俘的杉田軍曹一起被槍決。
柯景星原本也是死刑。上訴之後,因為杉田軍曹承認下令處決戰俘、願意承擔罪行,柯景星才死裡逃生,改判十年徒刑。而同行的監視員李琳彩就沒有如此幸運了。他因為一名戰俘脫逃而氣急敗壞,擔心長官重懲,因此抓到人之後就狠狠動手修理。結果這名營養不良的戰俘就此奄奄一息,李琳彩沒有送他至醫護站治療,事後遭控凌虐戰俘致死。李琳彩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新不列顛島北端的拉包爾(Rabaul)受審,判處死刑。
臺籍監視員的答辯狀都強調行動出自日本長官強迫,但澳洲法官認為監視員不僅選擇服從命令,凌虐手法更超乎命令,因此仍有罪責。
自知難逃一死、難返故鄉的李琳彩,在處刑前夕咬破手指,在衣衫上留下血書:
遺衣言:母親大人尊前兒大不孝平常膝下
民國卅五年丙戊歲
九月二十二日子時歸終
二十七歲李琳彩
他將血衣交給判處有期徒刑的獄友,隔天含悲走上絞刑臺,死在異鄉新幾內亞。七年後獄友陳金榮刑滿回到臺灣,才將血衣交給李琳彩的母親。原本還有一絲期待兒子生還的老婦,一見血衣,哀慟欲絕。
這一批臺籍戰犯,最終一七三人判決有罪,其中二十一名戰犯判決死刑確定。沒有命喪沙場而死於法庭,這個怪誕的戰爭邏輯,李琳彩的母親永遠不會理解。
《終戰那一天:臺灣戰爭世代的故事》
作者:蘇碩斌、江昺崙、吳嘉浤、馬翊航、楊美紅、蔡旻軒、張琬琳、周聖凱、蕭智帆、盛浩偉
出版社:衛城出版
出版日期:2017. 12. 06